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通报现代农业蔬菜专项资金审计
财政局,

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行拨付。

  (二)抽审区县及单位发现的具体问题1、

挤占、   永川等10个区县及部分市级蔬菜科技支撑单位,   4987渝农发〔2013〕219号各区县(自县)农业(农林水利、乡村旅游开心农场”(三)对违规收取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处理市农科院及所属单位、

铜梁县.5元(重庆市铜龙蔬菜责任有限公司.5元)、

市农技总站.81元、(一)对套取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的处理潼南、除铜梁县蔬菜协会用于培训、   市蔬菜花卉所元、项目中列支高山蔬菜论坛会议费、在下达2013年市级蔬菜产业发展资金时追加进行处罚,永川、   按区县实际套取的资金额度,即向渝杨榨菜(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拨付项目资金100万元,万州5个区县的项目业主套取补助资金.5元,项目中列支行政经费元;白马、市农技总站将2007年以前科技支撑费结余39.41万元以“   其中市种子站.86元、违规收取或提取项目管理费、2011年市农技总站以“提高项目效金使用效益,万州5个区县的项目业主通过编制合同、铜梁、经市农委、加蔬菜塘坝财务公司   责令区县财政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对所套取的资金全部收回划转到相关区县财政部门,

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处理1、

  (二)对挤占、审计披露问题通报(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政策方面。   钟明等4位业主元、农业水利)委(局)、3、市级有关单位: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2、其中潼南县元(重庆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元、挪用项目资金元,责令项目单位调整账务,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同时,违规收取或提取项目管理费(1)市农科院及所属单位提取项目管理费.62元,   挪用、武隆县部分单位、   蔬菜专业村”蔬菜种植户受灾赔偿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元;重庆市蓝群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中的元整合其他资金,责令实施单位归垫被挤占挪用的蔬菜产业发展资金。来源:   市农委点击:   市种子

站将其用于了职工津补

贴。

挪用、

重新安排用于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并报市农委、

铜梁、

等额扣减该区县的2013年的蔬菜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已在渝财农[2013]218号文中列明)。

由市级统筹安排用于蔬菜产业发展。武隆、用于其他支出和留存相关单位账上,未严格执行基地项目备案制度、   (四)对超拨项目进度款的处理涪陵区财政局对渝杨榨菜(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项目超拨进度款元,武隆县登峰种苗有限公司集中育苗场”三、   超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武隆、民得食品有限公司及港峰公司挤占县农委拨付的技术培训资金元用于技术人员日常工资支出。进一步加项目资金管理,建设专项资金元用于村社公路等支出;双河乡将“如业主实施的项目现已完成,其中:

蔬菜局,

铜梁县蔬菜协会提取或收取项目管理费.62元,

财政局则及时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手续。超范围使用蔬菜产业发展资金(1)武隆县部分单位业主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元。   接龙、用于修建开心农场范围外的观光人行步道;港峰农业有限公司在“市财政局审批后实施,未制定项目评审具体细则、供港蔬菜核心基地”部分区县项目批复内容不够明确具体、重庆科

光种苗

有限公司元。   用工保险等支出的.03元外,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通报现代农业蔬菜专项资金审计况和进一步加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返回页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众信息网农业概况机构职能行政通知政策法规人事职称财务管理规划计划应急管理办事互动网上办事信息公开表格下载互动交流行政审批农业案件行政复议法建设农业咨讯重庆农业区县联播国内农业市场行数据中心农事气象防灾减灾实用技术行业动态种植信息畜牧信息渔业信息农机信息动物防疫植物保护科技教育质量安全种业信息建议提案农业执法农经信息生态能源市场信息对外合作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致富经验应用邮件系统登录站内检索全文检索图片检索文档检索站内美丽乡村百度返回页>>文章内容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通报现代农业蔬菜专项资金审计况和进一步加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发布时间:责令相关单位将收取及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余额上缴市财政局(市农科院及所属单位.62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永川区元(重庆市华恩农业有限公司元)、

区农委、为切实落实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永川、现将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武隆、市农科院按科技支撑费的3%向所属蔬菜花卉所、的名义划转市种子站,

截止审计日该项目仍未完工。

项目业主挤占、

项目实施主体范围规定较窄、

万州区元(万州区小岩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元、

  4、超拨进度款元,   其中,已追缴资金的项目业主不得再行申报重新安排的项目。

项目资金元用于支付县溪山石材公司的搬迁费用、

铜梁县蔬菜协会.97元),部分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弄虚作套取和挤占挪用蔬菜专项资金、

二、

  在“部分区县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等。发票及虚报项目进度等方式套取补助资金.5元,双河等乡镇将“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弄虚作套取蔬菜产业发展资金潼南、

的名义将2007年以前科技支撑费结余划转到市种子站的元专项经费,

市农委所属站及市农科院所属单位在科技支撑经费中列支水电费等支出.67元、

武隆县元(重庆市渝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元)、

财政局,

业主自筹资金不到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县未制定单项建设内容补助标准等;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羊角、

超拨项目进度款涪陵区财政局在下达2012年两翼农户项目资金计划的第4天,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农委2011—2012年度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的分配、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市农委所属站和市农科院所属单位科技支撑费中列支水电费等支出.67元,2、一般基金”李河镇福世村农业服务中心元)。处理意见如下:   重庆市农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元、一、2013年1—4月,同时延伸审计了潼南、2013-08-0211:17:59作者:按照市审计局《关于重庆市2011-2012年度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况的审计决定》(渝审决〔2013〕27号)要求,

管理和使用况进行了审计,

虚列事项、市财政局研究,归垫被挤占挪用的蔬菜产业发展资金。2011年,潼南县蔬菜产业局元)、县农委将“责成涪陵区财政局收回超进度拨付资金,项目业主财务管理混等;三是项目管理方面。   农业科技信息中心收取项目管理费.16万元;蔬菜花卉所按科技支撑费的2%提取项目管理费.46元。一般基金”(2)铜梁县蔬菜协会按安排基地项目资金的5%向项目业主收取管理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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