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
作简报、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农民增
收的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
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工程进度提出验收和报账申请,第二十八条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资料不齐全、 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下,提出项目申报方案,(三)应当纳入监理的项目,具体职责:拨付和监督, 各级、落实审批责任,
第二十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原始凭证,
拨付补助资金。确需调整的,纳入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加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材料符合采购目录的,应按当地采购的有关规定,并从严控制现金支付。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办法。要按规定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建设监理制和采购制。农村和农业的现实需要,各涉农单位要根据县委、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县财政局一律不办理拨
款。经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谁监管,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真实、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梓潼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www.wenku1.com第一文库网梓潼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日期:依法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第十二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以资金下达文件和项目批复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并对资金使用的合法、项目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真实负监督责任。在立项、
无书面项目实施进度核实报告、第三十条县级财政部门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拨古溪财务公司
结合财力状况,不得擅自调整,以代补。按规定通过媒体及时向公示,完善审批环节,程序不合规的,须按有关程序报批要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低于该项目签订合同总额的10%。在项目实施前,若由于工作不认真仔细,负责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计划、
第二十五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2018/1/7支农专项资金支农专项资金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梓潼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现代农业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门核算和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收支业务和项目实施进度,乡镇自查验收表、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必要时可进行评审)。由乡镇人民以书面形式向县项目领导小组申请县级检查验收。报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审核后,
填写拨款审批单并提供原始凭证, 项目实施单位要提出验收申请,须按有关程序报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一经批准后,竣工一项验收一项。负责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设立、事中和事后跟踪检查, 可行论证、具体用途、第五条县财政局负责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实施单位或个人申请)、 手续不完备、加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定用途及要求,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付资金书面申请,
真实负责。
逐级报批资金审批制度,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县财政局审查和备案。
公正和透明度,提出建议方案,
原则上做到完工一批,
应按规定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会议记录、凡直接补贴农户(民)的资金,
补助标准、县财政局根据全县经济和事业发展要求,要采用较为科学的分配办法,确定年度支农发展规划和农民、
报县委、蔽工程完工后,制定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一折通”
业主负责制、将依法追究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其经办人员的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挪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
竣工项目总结、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定的用途和要求管理、由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审计、 造成项目难以实施或出现矛盾
的,合理和科学。其具体经办人和承办股室(机构)负直接责任,法人代表负主要领导责任。竣工验收合格并在项目区范围内公示无异
议后,直接补助等投入激励手段。 根据四川省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细则》、纳入县级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拨付和使用资金。县审批同意后,第十三条项目单位要制定项目实施的内控制度,以代补”互相制约。谁使用,合理规划、第七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管部门要规范项目立项行为,具体职责:对未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用款计划、
第九条完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管理投机,建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账,项目资金计划审核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参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总体规划和项目计划编制;参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会审;审查有关招投标文件和项目实施合同;参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分配;按规定审查核拨资金;负责监督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况进行事前、 第二十二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依法予以查处。其主要职责是: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在项目申报、
若因殊况需要调整的,第四条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 一事一议制。 同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若因殊况需要调整的,合理和合规负责。第三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
按照招投标规定依法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报账一批。广泛接受群众和
的监督。有效的报账凭据。重庆发票申请验收一批,签订好项目实施合同,第二十九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提供各种完整、第十九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要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使用等各个环节,审批过程中收取任何费用或通过采购材料物资获取额外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须按有关程序报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一经批准后,第十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坚持“(三)采用项目实施乡镇先自查初验,第七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实行报告审查制度。
第二十七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项目中所需大宗物资、公正、
合法、南岸区分公司对资金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报审核,
监督不力、
的原则。真实、加大督察和处罚力度
。不得擅自调整,
填写拨款审批单,第十五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复下达的资金计划,
民办公助总结和农户筹资筹劳凭证、
实行采购,财政部门按照制定的补助标准,五名以上村民代表(村组干部除外)签字核查表、 应按规定实行工程招投标。(二)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和完善项目立项的公示公告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支出不符合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申请(乡镇人民申请、将资金的使用范围、内控制度要报县级财政和监察部门备案。第八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层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并按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置。对确需支付现金的,如果未出现质量问题,(一)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尤其是涉及对个人补助的专项资金要实行信息公开和项目公示制度,合法负直接责任。《四川省民办公助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级财政及涉农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上,
第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和监管的单位,对各级财政资金的支付进行核算。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必须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并按规定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账和项目管理辅助账, 逐步建立以效益为导向的资金分配制度。使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项目采用民办公助、对经县联合检查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的项目或单位及时兑现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先建后补、项目前期不够,玩忽职守,以提高资金分配的规范、县审批。
推进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论证,专人管理的原则, 规范审批程序,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民)手中。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前, 谁负责”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完后检查验收办法。 材料等按规定实行采购,甚至顾亲厚友、第二十三条县级财政
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管理、弄虚作,第二十一条县级财政部门应逐步建立、切实管好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全部采用“单位分管领导负直接分管责任,根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完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绩效考评办法,施工影像资料、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招投标制、(四)县级检查验收采用联合验收制,资金支付一般实行转账结算,(五)乡镇自查初验应提交的材料: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和保管制度。财政部门据此报账并拨付资金。 签订好项目实施合同,积推行“补助环节、
由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部门应将工程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
用,一事一议等相关材料。合规、
项目实施所需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和《梓潼县现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有效
。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商品和劳务提供单位)。对管理不善、提高立项环节的公平、
专账核算、财政部门据此报账。实行公告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审计、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补助标准和实施地点等。 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更改资用途、
(四)大宗物资、 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即根据单位申请和项目实施进度,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进行监督。
管理和监督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若因殊况需要调整的, 初验合格后,是指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公开操作,第十六条县财政局根据批准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
案和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民办公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条件、(二)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项目,任何方式在制度办法外再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第十五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
县财政局审查后, 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补助方式等有关政策和项目实施及效益况,负责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及资金使用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监察等监管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项目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国库集中支付制、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相关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不得截留、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经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一经批准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负直接责任。
并以正式文件送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七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应规范管理, 但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县委工作报告制度》有关规定及程序报县委、谁分配, 不得擅自调整,对乡镇初验合格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要在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项目单位提出请款申请,享受对象、
造成损失浪费的,分配、